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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方与宣睁开眼时只觉浑身酸痛,整个人都要散架。
前一夜他们本没想闹到那么晚,是他一直不肯睡,拎着丛风的衣领非要讨个答案。
上辈子看对眼的渊源是两个人倔到一处去了,方与宣偏要问那这辈子是为什么,毕竟这回他们见面时都装得十分体面,甚至称得上毕恭毕敬。
丛风却说:“我跟你说上第一句话时,就知道你不是个好对付的东西。”
方与宣想了会儿,问:“在医院里?”
“不是。”丛风兴味盎然地拍拍他的脸,慢悠悠道,“在博物馆门口,你下班时碰到的我。想不起来这辈子慢慢想吧。”
方与宣偏头看他一会儿,也扬起一个轻佻的笑:“那我比你更早。我见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不是好东西,我看人很准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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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着摇摇晃晃的胳膊腿坐起来,转头看了看还在沉睡中的丛风,他忽然意识到,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做梦了。
大概有小半个月了,记忆全部归位后,来自前世的梦便悄然告别,从此不再有刀光剑影,换成夜夜美梦。
方与宣望着丛风,忽然目光一凝,他伸手拨开衣襟,发现丛风的喉结上烙着一道深红。
那是他昨晚咬出来的痕迹,相似的肢体接触,难免想到前一世的画面,眼前晃动的这截脖颈在上辈子落下过一道深刻的疤痕,丛风一直觉得难看,而他只觉得后怕,便忍不住反复亲吻。
也许是咬的力气大了,吸出一片青紫,正横在喉结之上,方与宣摆弄着他反复查看,心道幸亏没吸到什么要命的地方,可越看越心惊,那片吻痕与前世的疤重叠在一处,位置半分不差。
方与宣也曾看到过这样一模一样的伤口,是丛风左手手背那道砍伤。
他用手指摩挲着,忽觉指尖下颤动,丛风不知何时醒了,懒懒开口道:“又找疤呢?”
“不找了。”方与宣长出一口气,“以后都不用找了。”
“喝了我的酒,这回闹肚子没有?”
方与宣听他调侃,不由得笑道:“没有。”
在床上赖了好久,直到堪堪恢复精气神,二人才爬下床开始收拾屋子。
昨天一通胡闹,整间屋子乱得不成样子,衣服脱得哪里都是,东一件西一件,客厅里撞倒了好几个柜子,东西散落一地,寸步难行。蛋糕倒是都吃了,只是还有几片奶油抹在茶几上,一夜过去早都风干成块。
方与宣再次开始了找拖鞋大业,卧室里没有,只能到客厅找,猫着腰四处翻,终于在倒塌的书柜旁边寻觅到一只。
在他入住此房之前,这书架上空空如也,现在寥寥摆的几本都是他从自己家搬过来的,好歹也是文化工作者,有义务为这个家增添点文化色彩。
此情此景倒像是从前各占据一间耳房的日子,那时候左右两间也是风格迥异,自己那间堆满了书画,丛风那边连博古架都拆了,说是占地方,改挂满了他的刀枪剑戟斧钺钩叉,确实像会吃小孩的。
这书柜上面好几本书都是从郑宇那里搞来的。当初去找郑宇取丛风的作文本,看到摊子上在售卖一些旧书,有旧版四大名著、武侠小说,还有些没书号的小话本子,以前印出来自娱自乐的。
方与宣多少年没见过这些,一时兴起,拿起来翻了翻,听说都是丛风那里批发来的,有些书页还有丛风写的字画的图,他便大手一挥包圆了,十几本书统统打包带走。
丛风正收拾后面落一地的杂物,正巧捡到他脚边,抬眼看见架子上这些书,后槽牙一阵痒痒:“这钱让他赚的。”
“他没收我钱。”方与宣说,“你弟那天问我,我们是不是在同居。我说是,他一个人跑到马路边抽了一包烟,熏死我。”
“他怎么不问我,跑去问你?”
方与宣琢磨会儿,笑道:“可能跟你太熟了,不好意思问出口吧。”
和郑宇共事这么久,方与宣也探出他的人品,也许是做这行练出来的,郑宇对身外之物的好奇心把控在一个合格的范围内,能猜出来的就不轻易确认,猜不出来的就套,套不到就作罢,不知道也好。
这回是事情落到自己哥哥头上,他大概忍了不少日子,方与宣一直默认他早已经知道了他们的关系,却没想到郑宇是结结实实纠结了小半年,终于忍无可忍,挑了个时机开口了。
他蹲在马路边嘬烟屁股,方与宣叫他保密,自己这边稍微好些,丛风那头能不说还是别往外四处宣扬,郑宇连着嗯嗯嗯好几声,尴尬地说自己心里清楚。
方与宣等着他调理好心情,就见郑宇一拍大腿站起来,郑重其事道:“哥,以后你来我店里拿东西,我不收你钱。”
“行。”方与宣点点头,“既然这样,我发你个清单,平时拿货帮我物色物色,我想拾点东西。给你中介费。”
那个清单不长,但东西描述很精细,每个物件前面都有一串长长的定语,这是指名道姓,有些打着手电筒也找不着,得靠运气。
“并蒂莲的碗,我这儿就有一只啊,不过是民初仿的,你瞧瞧呢?”
郑宇从屋里拿出一只碗,递给方与宣,又问他要这些做什么,方与宣直接转账敷衍过去,没有说其实是想凑齐上辈子给丛风做的礼物。
后来这只碗摆在了阳台上,种了一株水培铜钱草。
书架倒了,零碎东西落一地,方与宣把书一本本收好,压在最下面的那本正是摊开的状态,掉出一张卫生纸。
丛风瞥了一眼,记起来这是他在家收拾旧物时,郑宇坐旁边看的那本,这寒碜的卫生纸是郑宇的书签。
方与宣拾起来,把纸巾团成团丢掉,目光一扫,定格在书页上,忽而愣住,久不能回神。
敞开的这页是作者前言,其中花体印着“幻境奇遇”四个大字。
作者自称一位报社职员,讲述了自己某日发烧,病中出现幻觉,误入前朝旧史的故事,后将见闻汇总成册,编撰成话本供阅。
那是一个不存在于史书内的年代,他将其称为平行时空的历史,根据朝堂结构与藩王割据的局势推测,大约对应本时空的唐朝中后期。
只不过那个时空的风气更加开放——他在当朝国子监祭酒的府上做小厮,后随府里嫡子出嫁,与安远侯世子成婚。
前尘往事并不圆满,将军最终为奸人所害,战死沙场。他跟着的公子也一病不起。公子于弥留之际撰写一篇策论,后朝廷削藩,在各州郡推行,效果甚佳。
谋臣武将、伉俪情深,青史留名,为后世一则美谈。只可惜他们再见不到。其实二人并非伉俪情深,自己在府里这么多年,也是见了好一番鸡飞狗跳,但情感此事难以看透,临了,大概也有几分真情在。
话本分了两个板块,只有前半部分在讲述故事,后半部分记录了故事中的所见所闻,衣、食、住、行,栩栩如生。
彼时,作者将这段奇遇讲述给亲朋好友,因为细节过于逼真,在众人之间掀起讨论热潮,可仍有人认定他是在胡诌,他并未辩驳,直言信与否从心。
作者写道,自己虽在幻境里仅是一小厮,却见证了一个朝代的起落兴衰,干脆以小见大,从这段爱情故事入手,摘录下内容编成小说,第一章就写《狭路相逢》。
-正文完-...